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局半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引向深入,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将于2008年8月中旬至9月底,对全市的租赁厂房经营企业开展专项巡查活动。此次检查主要以租赁厂房开展经营生产的企业为主,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的执行情况。
为搞好此次专项检查,明确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此次巡查活动作为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和促进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二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配强检查力量,要强力发挥监察网格管理的作用,街道(乡镇)监察中队要充分履职。三认真查找企业的用工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要结合举报投诉和信访反馈情况,对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隐患的用人单位,一并列入日常巡查范围,加强前期重点监控工作,尽早做好化解工作。四是要把检查情况适时向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进行通报,并就当前劳资矛盾可能带来的一些隐患做好沟通工作,加强相互间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