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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公开招聘摄影师等11个职业高级考评员的通知

[日期:2008-07-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考评职业

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社会工作者、模具制造工、模具设计、汽车维修(电工)、汽车营销师、化妆师、室内装饰设计、制冷工。

二、申报条件

1、眼镜定配工高级考评员必须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所报职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突出的业绩;

2、其他10个职业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从事所报职业工作10年以上,熟悉了解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其中“工作简历”一栏详尽填写与申报考评职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2、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名与培训考核

有意报名者,请将申报材料于710日前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评人员培训。培训合格者发放高级考评人员证卡。

联系人:郑顺绩,联系电话:025-83271773;传真:025-83271726;电子信箱:zsj@js.lss.gov.cn;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四楼418室,邮编:210009

 附件:1、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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