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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6年度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日期:2007-04-10] 来源:综合处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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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6年度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市各主管局、资产经营公司、授权企业集团及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利用劳动力价格信息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比较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制度要求,经对无锡市区部分生产经营正常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在对采集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06年度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公布,供各用人单位及求职者参考。

企业在运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时,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富裕无锡”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科学设计企业内部分配方案,合理确定企业各类人员分配水平及工资关系,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以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宏观调控信息为谈判和协商依据,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附:《2006年度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无锡市劳动和保障局

                                                       OO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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