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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日期:2007-02-26] 来源: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赵胥弘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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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9日,市劳动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全体同志结合处里工作,认真学习了“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反馈函”及钱局长的批示。通过学习和讨论,处全体同志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评议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的根本转变,对构建和谐社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综合意见和建议及钱局长的批示,工伤和生育保险处针对目前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四项举措:

一是树立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以及民本位的思想,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的利益,切切实实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来信来访,每天窗口接待提前五分钟到岗,对申报工伤及政策咨询能做到解决一次性到位,减少职工往返次数。到企业调查与宣传政策相结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二是树立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劳动保障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的认识,完善业务能力和职业修养。在处理具体工作事务的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倾听他们的意见,耐心作好解释工作。

三是树立监督意识。建立长期的内部评议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在搞好内部评议、及时整改提高的同时,主动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主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是树立形象意识。牢固树立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政府形象的思想。在工作中,通过自身的知识素养和道德修养的提高,来提高部门的服务水准,从而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使劳动保障部门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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