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2号),2.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苏劳社险〔2006〕12号)
——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本统筹区
一、流程图:
医保转移 → 养老转移 → 资金转出
(医保科) (登记科、新区、 (财务科)
滨湖、马山办事处)
二、办理程序:首先在市社保中心医保科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其次在市社保中心及各办事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三、申办材料:
1、转入地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同意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通知单,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名称、帐号、开户行。
2、本市养老手册、医疗卡(IC卡)。
3、跨省转移另须携带户口转移单或本人在外省的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址:市社保中心及各办事处
六、工作时间:每月5——24日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市社保中心 82767797
新区办事处 85211366
滨湖办事处 85816829
马山办事处 85990262
——外地参保职工转入无锡
首先到市社保中心综合科领取同意接受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单。
咨询电话:8276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