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的地方性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保险费率调整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给付标准、费用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费用结算办法、基金管理等政策;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建立年度资格审核制度;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承担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长:王进,办公电话:85012172 8501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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