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地方性法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退休职工享受社会基本养老金的享受条件和计发办法;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费率调整、基金征缴、待遇项目、给付标准、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定流动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定补充养老保险规则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处长:荣怡,办公电话:85014978 8501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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